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佳木斯大学关于加快新时代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学科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规划与设计,优化学科结构与布局,聚焦学科优势与特色,强化学科建设质量与效益,持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现就学科建设方案编制与论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建设方案编制(3月17日-4月10日)
请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科参照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以及评估指标体系,结合现有建设基础和与对标学科差距分析,科学编制学科建设方案。
(一)建设方案参照模板中的相关要求,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描述性内容、工作举措等切忌长篇大论。
(二)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之间人员不得重复共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民族学学科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应科学制定好规划,逐步缩减共用人员比例。
(三)建设方案不但要明确学科建设思路与总体目标,且要明晰学科的中长期建设目标和年度阶段性建设目标;瞄准2023年、2026年学位授权审核、第六轮学科评估、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等关键性指标进行建设规划。
二、学科建设方学院内部论证(4月10日-4月17日)
学院完成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后,组织院内专家或聘请校外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内部论证,并填写《学科建设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经专家论证修改后的建设方案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并于4月17日前报送至主楼700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研究生部学科办邮箱。
三、学校审核论证(预计5月1日前后)
学校聘请相关学科高水平专家组成专家组听取论证学科汇报、集体研讨论证意见并集中向论证学科反馈。具体论证时间由研究生部和拟聘专家组协商确定,审核论证程序如下:
(一)审阅材料。各学科至少提前3天向论证专家提供纸质版建设方案,参与论证的专家应认真审阅材料,熟悉学科建设相关情况。
(二)听取汇报。学校召开学科建设方案审核论证工作汇报会,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对学科建设方案进行汇报。
(三)研讨论证意见。专家组组长汇总全组成员的意见、建议并进行集体研讨论证。在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论证意见。
(四)反馈论证意见。专家组主持召开审核论证意见反馈会,集中反馈论证意见。
四、完善建设方案
审核论证结束后,论证学科应参照专家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学科建设方案编制与论证是对学院学科建设能力和水平的一次全面“巡诊评估”,同时也搭建了各学科相互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院顶层设计,科学拟定学科建设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二)统筹规划。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学术)带头人、学科办主任以及研究生导师要全面了解本学科的基本情况,牢固树立学科建设的龙头地位,落实学科建设承建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凝练学科特色,确定学科方向,找出短板弱项,明确建设目标,确保在关键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建设任务。
(三)确保质量。请各学院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严把质量关,认真按照学科建设方案模板编制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学院学科建设高质量发展。
联 系 人 :孙鹏飞 杨意琳
联系电话:0454-8618610
电子邮箱:jdyjsbxkb@jmsu.edu.cn
附:XXX学科建设方案参考模板
研究生部
2023年3月17日